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2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与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内容,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 参与大创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立项数量与类别
(一)拟立100-120项,择优立项;
(二)学校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不超过30项,省级大创项目总数量不超过60项(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不超过5项),并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类别、级别和数量。
三、申报要求
(一)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相关项目、“互联网+”相关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6.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与成员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5.2021年(含)之前在研大创项目验收结果于2022年5月19日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公示,验收未通过的成员不得申报、参加新的项目。
(三)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必须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其中,创业实践项目的导师必须含有一名企业导师。
2.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主持校级以上纵向课题或横向课题的经历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2项,2021年(含)之前在研大创项目验收结果于2022年5月20日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公示,验收未通过的指导老师不得指导新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填写《广东药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附商业计划书。并交予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请各学院精心组织学生申报,每个学院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必须高质量申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院推荐的大创项目名单,并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5月29日前将项目信息汇总表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cxyxm2022@163.com)纸质版报至创新创业学院(大学城校区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105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定并确定立项项目,于6月9日前公布推荐项目名单。
五、经费预算
(一)项目研究周期:一年半以内,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二)经费资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资助,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5000元/项;
2.创业实践项目:≤25000元/项。
六、结题要求
(一)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二)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
(三)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或取得省级以上(包含省级)的权威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包含二等奖)的奖励。
七、2020、2021年度大创项目验收公示
2022年5月16日下午,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开展了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内验收。本次验收范围是2020年和2021年的项目。本次共有118个项目参加项目结题或项目进展考核的验收,其中有29个项目参与结题、89个项目参与项目进展考核。专家组对项目内容及佐证材料进行了审核,决定29个项目通过校内结题验收;82个项目通过了校内的项目进展考核,7个项目未通过项目进展考核,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3)。
公示期自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反映到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3:广东药科大学2020、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联系人:杨东霖 电话:15603017145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