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创项目责任导师、负责人: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创新创业学院对2020和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进行考核,请各项目责任导师和负责人按要求提交考核报告。
一、考核报告
(一)考核要求
达到如下条件(任何一个)视为符合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
3.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
(二)考核验收结果
考核验收结果分为3类:
通过——符合结题要求。
暂缓——第一轮验收未能达到结题要求。
不通过——指经过二轮验收仍未能达到结题要求
(三)考核范围
1.2020、2021年的项目进行考核验收。
2.2021年的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四)考核验收材料报送
1.如项目已达到结题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并与项目研究报告、成果材料(详见结题验收书填表说明第3点)扫描件一同装订。
2.项目的研究时长为两年,如需变更研究内容或项目组成员,提前、延期或中止结题等,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说明变更内容、原因及对项目研究的影响,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其中需要延期的大创项目还需额外提交《中期检查表》(附件3)。对无正当理由延期或中止研究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该项目的经费使用,同时,取消指导老师两年内指导同类项目的资格。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整理考核材料后于2022年03月18日12点前统一交到大学城健康产业孵化基地1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xcy@gdpu.edu.cn,格式为“项目名+负责人姓名、立项年份+项目类型。逾期未交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成员将不得再次参加相关创新创业项目。
联系人:杨东霖 15603017145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