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内容,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必须要有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与成员

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本科学生以及五年制本科四年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项目未结题的成员不得申报、参加新的项目。

(二)项目指导教师

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个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项目。同一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教师不指导新的项目。

三、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相关项目、“互联网+”相关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六)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详见附件2),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须随项目申报书附上企业导师个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简介,如有企业资金支持的请提供相应经费证明。

(二)报名材料提交步骤,如下:

1、《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在提交申报书和任务书的同时,需要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创项目和“互联网+”项目的题目和负责人必须一致,其余成员可以不同,“互联网+”校赛成绩作为大创项目成绩;

2、《创新训练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网评;

3、以上材料请于6月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cxcy@gdpu.edu.cn,由导师所在学院统一打包发送,文件名为:学院+大创项目。

五、其他

(一)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原则上不低于70项,不超过100项。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半以内,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三)经费资助:具体数额待定,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先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5000元/项;

2、创业实践项目:25000元/项。

(四)结题要求,达到如下条件(任何一个)视为符合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

3、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

另,根据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校级项目将按项目评分排序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各级项目经费不叠加。

联系人:梁家铖 联系电话:13794428342

备注:次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要参加本次2021年校级互联网+赛事。


附件:(所有附件从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官网下载)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学院“互联网+”和大创项目信息表.xls 


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2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广东药科大学创新创业联盟、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