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师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经2019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教学奖励实施办法在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四条(如下表)体现了学校对教师创新创业工作的支持,旨在通过多渠道鼓励教师发挥在创新创业工作上的能动积极性。全面促进创新创业教学质量提升,加快实现高水平药科大学建设目标。
项目|获奖等级 (金额:万元) |
国家级 |
省级 |
第九条:指导在校本科生 参加挑战杯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5 |
3 |
2 |
1 |
2 |
1 |
0.5 |
0.2 |
第十条:指导在校本科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
0.5 |
0.2 |
第十四条:实验与实践 教学建设类项目 |
2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