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师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12月30日上午,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0项)、“2012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项)、“201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1项)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结题共55项,其中“通过”项目35项、“延期”项目6项、“暂缓”项目12项、“中止”项目1项、“不通过”1项。
(说明:“延期”指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主动提出延期申请;“暂缓”指本次结题未能达到结题要求;“中止”指项目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研究中断;“不通过”指项目经过2轮结题验收,仍未通过)
(二)处理方式
1、2012年项目:不再组织结题,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作为指导教师申报本类项目,未使用的项目经费收回;
2、2013年项目:“延期”及“暂缓”项目要求在2016年9月5日前至少补充以下材料: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以项目组成员(学生)为第1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要求注明“广东药学院****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或含项目组成员(学生)在内的发明专利1项;
(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提交项目相关完整、详细的材料(如项目总结、调查报告、策划书等);
“延期”和“暂缓”项目即日起暂停经费报销直至通过结题验收,并暂停项目指导教师2016年作为该类项目指导教师的申报资格;
“中止”项目未使用的经费收回,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今后2年不能作为指导教师申报同类项目。
结题验收结果.xlsx
教务处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