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师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学院:

为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规范项目管理,教务处将对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1、中期检查是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是否完成前阶段任务的认定,凡正式立项的项目均应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以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成果、存在问题等方面为主;

3、检查形式为书面材料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座谈相结合。

二、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表》,认真仔细的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材料,如原始记录、成果等,并由指导教师审核;

2、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教师所指导的项目逐一进行中期检查,并签署学院审核意见;

3、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原始记录、成果等材料由指导教师存档备查;

4、教务处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座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同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或同为省级、校级项目均只需交1份材料。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2016年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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