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师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启动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内容,本次立项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资格

(一)项目负责人与成员

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项目未结题的成员不得申报、参加新的项目。

(二)项目指导教师

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一个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项目。同一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教师不指导新的项目。

三、优先条件

(一)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四)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五)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由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1式1份)、《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纸质版1式2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1式1份),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须随项目申报书附上企业导师个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简介,如有企业资金支持的请提供相应经费证明。以上材料请于4月18日前连同电子版交到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汇总上述材料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连同申报书、任务书于4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大创项目”命名,压缩文件发送至gyshjk@163.com),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注:申报书不再返还,请自留底稿。

五、其他

(一)立项数量:

拟立65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30项,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共35项。择优立项,各类项目数量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年半以内,且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三)经费资助:具体数额待定,申报书、任务书中预算先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5000元/项;

2.创业实践项目:25000元/项。

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指导老师审批(发票经手人:项目组成员;验收人:指导教师;领导签名:项目负责人)。

(三)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包括1篇或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或包含项目组成员在内的专利1项或1项以上;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材料应与项目申报书预期成果一致(对是否公开发表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另,若2018年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通知下达,校级项目将按项目评分排序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各级项目经费不叠加。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39352386


附件:(所有附件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下载专区下载)

1.《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东药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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