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师生: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84号),“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活动将于2018年10月中旬在集美大学举办。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采取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工作体系。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向省厅推荐1项2015-2017年间有突出成果的“国创计划”项目,省厅将根据项目情况和特色优势酌情决定推荐项目是否参与省级遴选。

项目遴选的范围和材料报送请严格按照粤教高函[2018]84号文件(附件1)和“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2)提交学校。材料电子版以指导老师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发至教务处(邮箱:gyshjk@163.com,联系电话:39352386)。压缩文件命名为“××学院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并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详细说明每个项目情况及特色优势)。材料提交截至2018年6月21日。经遴选后由学校统一提交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粤教高函[2018]8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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